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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律系主任汪建成教授来法学院讲学

2008-05-14 20:42:14    来源:烟台大学法学院  浏览次数:315  文字大小:【】【】【

原法律系主任汪建成教授来法学院讲学

511晚,著名刑事诉讼法学界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诉讼法协会副会长、原烟台大学法律系主任汪建成教授在法学院二楼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黄伟明副院长出席并主持了讲座。

    汪教授从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基础、范围、方法、证明责任、预防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与论证。教授认为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基础是人权保障。他认为,证据不应该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等分类,只要可以证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可以作为证据,在必要的情况下应该牺牲案件的真实来维护司法的正义。关于证据的合法性特点问题,他主张证据不应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关键是要遵循合法的程序和方式去获得。在非法证据的排除方面,他认为应以是否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宪法性权利为依据,才能够更合理的采用证据,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非法证据的排除方法上,教授认为非法证据的排除有利于“二元制裁判机制”的建立,即利用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分立、排除证据的法官不能做最后审判的法官等方法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讲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当中的证明责任问题时汪教授就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另外教授还认为应该建立沉默权、律师帮助权,进行羁押制度的改革、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非法证据的预防机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讲座过程中,教授深刻的讲解和诙谐幽默的语言博的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展现了刑事诉讼法学大家的风采。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争先恐后的就讲座过程中的遇到的一些问题向汪教授进行了请教,教授耐心地就同学们的提问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向提问题的个别同学赠送了自己的专著。当了解到汪教授将讲座报酬全部捐献给法学院的贫困同学时,报告厅内再次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表达出了法学院同学对教授的真诚感谢。

 

 

责任编辑:宋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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