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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李瑛

2007-11-15 10:17:30    来源:烟台大学法学院  浏览次数:1722  文字大小:【】【】【
简介:范李瑛
关键字:范李瑛

姓名:范李瑛

出生年份1963/8

职务/职称:副院长/教授

最高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

主授课程:民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合同法

研究领域:民法总论、亲属法、继承法

社会经历:

    1981.91985.7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1985.91987.7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毕业,19886月获硕士学位;

    1987.7—至今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任教。

代表性论文、著作、课题

(一)论文

1.《论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2

2.《论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及法律适用》,《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2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取得收益的归属》,《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4

4.《婚内损害赔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冲突和协调》,《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3期;

5.《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几个问题》,《法学论坛》,2007年第4期;

6.《死亡宣告与婚姻关系之存废》,《法学杂志》,2007年第4期;

等。

(二)著作

1.《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亲属与继承法》(合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等。

(三)课题

    山东省教育厅:《婚姻关系的立法与现实问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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