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谈中,双方进行了亲切的交流,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按照协议约定,我院在校研究生可以申请到威士康星大学法学院进行为其两年的进修学习,双方互认学分,即威士康星大学法学院承认我校学生在校取得的学分,我院也承认在威士康星大学取得的学分。协议约定明年可启动两院“学生互访项目”,即双方可由一名老师带领有12名学生的团队进行互访学习。协议还约定了关于双方互换资料,成果等其他多项事项,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签字仪式后,Irish教授与我校师生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近年来,烟台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威士康星大学长期保持这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双方在师资培训、合作科研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