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师资队伍 > 现职教师 > 正文
刘经靖

  

刘经靖,男,山东招远人,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担任学院科研秘书、副院长,2018.01-2019.05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齐鲁文化英才”、 山东省首批“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兼任山东省法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学习工作经历



11995.09-1999.07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商法专业(本科)。

22000.09-2003.07烟台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

32003.09-2006.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

42008.10-2013.11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52013.11-2019.05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62018.01-2019.05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72019.06-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研究成果



1、《从私法范畴到政策维度》(光明社科文库),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6月版。

2、《车辆贬值损失之损害赔偿研究》,《当代法学》2019.6

3、《交易安全影响物权变动模式的原理与谱系》,《法学论坛》2017.2

4、《新型权利研究综述》,《苏州大学学报》2017.1

5、《对抗主义物权变动的模式原理与规则配置》,《法学论坛》2013.1

6、《古典与现代情境下的物权行为理论》,《烟台大学学报》2013.4

7、《托伦斯登记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8月版。

8、《物权变动制度视野中的政治哲学意蕴》,《当代法学》2011.02

9、《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国家干预政策及其转型》,《烟台大学学报》2010.02

10、《物权变动的模式原理与制度选择》(专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1、《移动电信服务合同的规范模式及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法学杂志》2007. 03

12、《从古典绝对物权到现代相对物权》,《烟台大学学报》2006. 04

13、《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物权变动二元结构》,《烟台大学学报》2005. 07

14、《民法学》(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5、《物权法》(合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6、《21世纪民商法发展趋势研究》(合著),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代表性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研究”(2019)。

2、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物权变动制度建构的政策性维度”(2010)。

3、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战略转变路径研究”(2019)。

4、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民法典编纂与中国法治自信”(2019

5、山东省司法审判专项课题“民法总则适用法律问题研究”(2017)。

6、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民法典支撑条件的科学测度研究” 2015)。

7、山东省软科学课题“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评估与实施研究”( 2015)。

8、山东省软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山东省地理标志实施系统工程研究”(2013)。

9、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网络团购的法律规制研究”(2012)。

10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地理标志战略推进工程中的障碍及对策研究”(2010)。

11、司法部理论研究项目“激励型物权登记制度研究”(2009)。

12、山东省高校社科研究项目“非登记房产法律地位研究”(2008)。

成果获奖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9(独立)。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6(独立)。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独立)。

4、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独立)。

5、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18(合作)。

6、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合作)。

7、山东省研究生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合作)。

8、山东省研究生教学成果三等奖,2014(合作)。

9、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18(独立)。

10、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独立)。

11、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12(独立)。

12、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09(独立)。

13、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8(独立)。

14、烟台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09(独立)。

15、烟台大学“十一五”科研先进个人,2010

16、烟台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11

17、烟台大学首批“青年学术骨干”,2012

18、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2017

19、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2011

【荣誉称号】



1、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015)。

2、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2016)。

3、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018)。

4、山东省首批“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2019)。

5、山东省第五批“齐鲁文化英才”(2020)。

【学术和社会兼职】



1、山东省司法行政智库专家(2019)。

2、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论证专家(2018)。

4、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2017)。

4、担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4)。

5、担任烟台市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2018)。

6、担任烟台市企业家联合会法务咨询委员会副主任(2018)。

7、担任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学院人民陪审员(2015)。

8、担任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