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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民商法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房绍坤民商法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教授,博士生导师
烟台大学校长、山东省民商法重点学科负责人。
  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烟台市优秀理论工作者、烟台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党员,2013年被评为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
  1988年以来,出版学术著作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科研成果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报刊复印资料(法学)》等摘要或全文转载,并获各种科研奖励20余项,主要有:《民事责任论》、《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民事立法专论》、《用益物权三论》、《论最高额抵押权》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奖;《继承法》、《国家赔偿法原理与实务》获山东省教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