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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雪丽
姓 名
崔雪丽
职 称
副教授
性 别
学 位
法学博士
学 历
研究生
职 称
副教授
职 务
研究领域
法理学
  
  
  
  
学习工作经历
 

崔雪丽女,1981年生,山东烟台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宪政理论,权利救济理论。

20117月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至烟台大学法学院工作;
2012年起担任12级法学2班班主任;
2016年起担任16级法学2班班主任;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至台湾东吴大学学术访问,2014年评为副教授。2015年响应省政法委和省政府的“双百计划”,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挂职副庭长。

个人主要成果
 
荣誉奖励
 
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