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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4年,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而成,经过30年的建设发展,法学教育及科研实力达到了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水平。现拥有校内硕士生导师34人,兼职导师34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公正观之实现蕴于理性思维,法律人之培养始于文明修身 ”,我院历来重视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养。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自2005年开始,至今已招收9届共600余名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 352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校园优美整洁,生活便利,东临大海西依翠峦。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设有现代化的法学图书馆,面积1600平方米,藏书8万余册,能提供westlaw等相关法学数据库资源。欢迎具有报考资格的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招生人数为75人,学费2.7万元/3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经过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现场确认、初试等环节。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该表为现场确认时打印,请妥善保管)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级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并打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妥善保留该表,复试、录取均需考生提供该表)。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三)准考证下载安排
2015年10月15日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网络: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届时请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副本到所在报考点参加考试。
 
 
附1考试大纲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035100 法律硕士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附2报名网站及咨询电话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
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5-6907945
 
 
附3  2015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类别
10月25日
8:30-11:30
10月25日
14:30-17:0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外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