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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位论文初检结果及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公布学位论文初检结果及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
为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将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论文质量,导师作为第一负责人,应对学生的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规范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和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根据《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研究生处对所有提出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已反馈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论文检测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需要复检的论文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复检申请表》,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一并于4月7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复议申请,并详细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复议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处,届时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议,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研究生处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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