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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研究,推动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法律文化奖项。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评奖活动,得到广大高校教师和在法学研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人员的热情参与,得到了法学研究和教育领域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也得到了有关部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其影响力、权威性得到业内人士普遍认可。 

    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奖项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4月30日。由于学校于4月26日开始放春假,为了不影响申报工作,特将奖项申报时间延长至5月20日,其他相关规定不变。欢迎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积极申报! 

    申报材料请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0室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刘迎辉老师收,请在邮件明显处注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      

    邮  编:100872 

    联系人:刘迎辉   010-82509438 

    传  真:010-82509438 

    专用邮箱:zgfxjy821@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