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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项目
烟台大学法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项目
烟台大学法学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源远流长,早在2006年8月6日双方就正式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在师资力量、交换生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合作,并于2011年12月续签交流合作协议。

目前每学期烟台大学法学院委派两名教师或研究生前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进修,已有16名教师和数十名研究生受惠于本项目。

除了常规的交流外,双方还不定期的委派学生到对方研习,2010年8月份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委派在职法律硕士专班来烟台大学研习并参访。

自 2012年起,每年法学院组织赴台湾东吴大学暑期研修班,2012年共有15名同学顺利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