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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5-2016-2本科教学工作量公示
法学院2015-2016-2本科教学工作量公示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文件精神,法学院2015-2016-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已核算完毕,现予以公示,请各位教师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于6月29日之前反馈给教学秘书。

说明:由于第10周为春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量核算要求,本周的教学工作量不予核算。

法学院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1.《烟台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2013.pdf
2.
法学院15-16-2学期函授、自考、双专业教学工作量汇总表.pdf
3.法学院15-16-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