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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2013年拟引进人才计划公告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3年拟引进人才计划公告
    为加强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法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需求情况,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需要,制定2013年度引进人才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教师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及研究方向 职称要求 教学科研要求 其他
教学科研岗位 1 博研/博士 国际法学 不限 承担专业课程,有较大科研潜力,现有一定科研成果 拟引进专业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 博研/博士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不限
1 博研/博士 经济法学 不限
1 博研/博士 民商法学(劳动法方向) 不限
1 博研/博士 知识产权法学 不限
2 博研/博士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不限
    2、高层次人才条件要求
    参照《烟台大学引进人才工作暂行办法》,引进如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及其他国内外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好学术业绩和发展潜质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学校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急需的其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时不受专业及年龄限制,待遇面议。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房大任
    垂询电话:0535-6902714
    Email:fangdar@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