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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之法科学生圆桌论坛”的遴选公告
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之法科学生圆桌论坛”的遴选公告
    为深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烟台大学法学院法科学生的交流,增进法科学生的学术共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烟台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协办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之法科学生圆桌论坛”将于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聚集两院法科学生之菁华共同研讨交流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的中国法治建设问题。烟台大学法学院将在近期遴选优秀法科学生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10-15人
二、遴选的主要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学院考察等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开、择优遴选的原则。
三、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学校、学院处分;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本素质、法律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善学善思,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遴选范围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周五)11:30
(二)报名表格上交地点:烟台大学法学院团委办公室
六、费用
交通费、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
七、暂定日程安排:
11月21日烟台学生抵京
11月22日学生圆桌论坛(明法601国际报告厅)
11月23日参加人大人文社科论坛
11月24日上午组织参访,下午烟台学生离京
 
烟台大学法学院团委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