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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
法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
    在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过程中,法学院涌现出一批学风优良、班风文明、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优秀班集体。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7月修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级的典型示范作用,各班级进行了积极的创建。学院结合我校相关要求,拟定了“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经各班级创建申报,综合各班级日常表现、班级自评、公开答辩和学院公示情况,报法学院党总支审查,决定推荐5个班级作为我院“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上报学校审查,现按学生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要求,将我院评选结果进行上报。
    拟推荐班级名单:
法151-1班
法153-1班
法161-3班
法161-1班
研16级法学班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日
    电话:0535-6902714
 
 

烟台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