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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法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班集体建设,促进班级交流、经验分享,实现一流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校《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7月修订稿),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范围和对象
    2016-2017年度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 
  二、参评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委成员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
    2、班风积极向上,凝聚力强,班级工作制度健全。学年内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3、学习风气好,上课出勤率高,模范遵守教学规章制度,班级成员获奖学金比例居年级前列。无留级、退学者(因意外和自愿因素的除外)。
    4、积极组织参加科技创新、学习经验交流、学术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5、班级成员所在宿舍卫生成绩好。宿舍安全、文化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三、评选方式  
    1、各班在班级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学年班级总结,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
    2、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
    3、召开先进班集体答辩会,听取班级干部汇报,以公平、民主的原则,评选先进班集体。
    4、评选结果在法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通过网络平台或平面展板展示班级风采。
    四、表彰和奖励
  按总分排名(总分=基础分量化考核×80%+答辩评分×20%,基础分含加分项),评选出学院班级数的15%作为校级先进班集体候选进行推荐。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获得由学校颁发的1000元奖励和法学院匹配颁发的奖励,并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
    五、时间安排
    10月1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包括班级自评报告、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等)电子版材料发至法学院学生会学习部电子邮箱:fxyxuexibu@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法学院学习部负责同学处进行汇总核算。
    联系人:学习部部长      徐   毅  17853532311
                  学习部副部长  马金铭  17853532356
                                         梁   霄  17853509259
    10月10日-13日期间将在法学院二楼多媒体厅举行先进班集体竞选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报告PPT(5分钟)请于答辩会前1天拷贝至相关负责同学处。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法学院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2、法学院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达标自评报告(逐项列出)

http://法学院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http://法学院2016-2017年度县级班集体评选大表自评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