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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荣膺“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法学院团委荣膺“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近日,在中国共青团成立九十周年之际,法学院团委被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2011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成为我校第一个获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基层学院团委。
近年来,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团委紧紧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共青团的四项基本职能,以育人工作为中心,以“创先争优”为龙头,组织建设更趋扎实,品牌项目渐成体系,在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组织覆盖、成长服务以及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学院围绕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的目标,精心组织、策划并推出了“红色影院”——爱国励志影片展映,“励志人生”——社会杰出人士及优秀校友事迹讲坛,“青春独立日”——新生入学成人礼,“感恩烟大,放心去飞”——毕业生告别晚会、山东省模拟法庭大赛、法律辩论联赛等一批以爱国、励志、修身、情感为主题,融思想性和时尚性为一体,深受青年学生喜欢的文化产品、教育项目和校园文化活动。2011年,由法学院团委主持的《SNS社交网络:高校共青团网上阵地建设的新模式研究》获得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立项。此外,依托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工作格局,学院先后涌现出凝聚力强、模范作用突出的校级“十佳红旗团支部”、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烟台市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心系三农”志愿者服务队等先进青年组织,以及获得全国挑战杯竞赛大奖的科技创新标兵曹相见、“烟台大学十大优秀学生”单纯、“勇于实践青春榜样”赵志昊、以专业课成绩第一名考取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贫困生王连连等一大批青春榜样和先进典型。学院团委也连续多年获得“烟台大学红旗团委”、 “烟台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作为烟台大学首批目标牵引式人才培养试点单位,法学院团委坚持以目标牵引式素质拓展为基础,把握青年学生现实需求,着力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着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搭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体系平台。
法学院团委将以这次获奖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加压奋进,继续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共青团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学生、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学生,为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健康、全面、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