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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暨首届教学工作研讨会
法学院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暨首届教学工作研讨会
    为积极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结合学校即将启动的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12月14日,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暨首届教学工作研讨会在法学院多功能厅召开。此次活动系我校教学质量月系列活动之一,校长房绍坤教授、教务处徐世艾处长出席会议开幕式。来自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鲁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北京市律师协会、烟台市律师协会等教学单位、实务部门的20余位法学教育专家和司法实务工作者及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房绍坤校长代表学校向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先生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孙永全先生颁发了烟台大学兼职教授聘书。本次聘任是落实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双千”计划和山东省“双百”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我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工作的开端。
    在随后专题研讨中,与会人员围绕“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平台的构建”、“教学方法与评价方法改革”、“法学教育国际化的路径与模式”、“实验实践课程建设”、“2015版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的制定”、“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的衔接”七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收到专题论文近30篇,22位教师代表、律师代表作大会主题发言,在司法实务部门工作的杰出校友代表李同民、连俊峰、陈文胜、魏汝九等也都介绍了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看法,并对烟台大学正在开展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在专题研讨之后,法学院名誉院长郭明瑞教授结合会议研讨情况对法学教育中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的关系、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的关系阐述了意见。
   为期一天的研讨会气氛热烈,归纳整理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有价值意见70余条。最后,法学院张平华院长和宋振武副院长分别就会议总体情况和专题研讨情况作了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