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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法学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12月11日下午2点,法学院领导班子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房绍坤同志,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校办主任孙云茂同志,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关系在法学院的发展规划处史卫进同志、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赵文经同志以及学院党总支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范李瑛同志主持。
    法学院对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9月份,进行了党员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到烟台市看守所现场教育及交流发言等活动;10月份,开门听取意见,通过基层调研、个别谈话、发放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布电子邮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对学院教学、科研以及学生工作的意见。对收集的师生意见整理分析,剖析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反复讨论修改,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本次民主生活会之前,参会人员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达成共识。
    民主生活会上,与会班子党员领导同志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意见,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立足学校发展大局,着重对照检查了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领导班子及个人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房绍坤同志对我院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房绍坤同志指出,法学院对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认识上到位,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查找四风,敢于揭短亮丑,与会人员站到了帮助、关心同志的高度上,做到了真心实意的批评,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议是在民主、团结、和谐的气氛中进行,民主生活会从帮助同志、更好地关心同志的角度,上了一次深刻的党课,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取得了预期的目的。房绍坤同志同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班子成员要严格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班子建设,推进法学院工作的全面开展;要认真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定整改落实措施;结合法学院实际工作,将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将法学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做好。按照学校总体要求,不松动,不懈怠,将学院工作推向新台阶,向全院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范李瑛同志代表班子对校党委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表示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理论素养;进一步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将这次民主生活会议上查摆出的问题,在反省产生问题思想根源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改立行的,即时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要制定出整改时间表,限时整改;继续推进法学院的建章立制工作,将法学院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形成法学院优良的院风、教风和学风,推动法学院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