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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文康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法学院与文康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2013年5月29日下午2时,烟台大学法学院与青岛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法学院会议室正式举行。来自文康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李明均律师、合伙人周青林律师、烟台分所副主任周强等律师以及法学院院长金福海教授、党总支书记汤唯教授、党总支副书记亓建生老师等参加了本次签订仪式。
    首先,金福海院长代表我校法学院表达了对文康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到来的真切欢迎,在简要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基础上指出,文康律师事务所与我院的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石和光明的前景。文康律师事务所可为我院学生实习开辟新的实践基地,对我院学生是一个很宝贵的机会;与此同时,该项合作也可为文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一个法学理论研究的良好平台。文康律师事务所的李明均律师用一个“缘”字,表达了自己对于本次合作的期待和肯定,指出不仅其律师事务所里有许多我校的校友,双方从文康烟台分所的创制之初便有良好的合作和互相支持,并对本次合作表达了很高的期待。
    最后,金福海院长与李明均律师分别代表烟台大学法学院和文康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汤唯书记向周强律师授予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牌匾。希望在双方的亲密合作和互利互信中,能真正做到“强强联合,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