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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获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立项
“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获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立项
    2013年5月7日,教育部《关于公布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8号,公布了2013年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我校法学院申报的“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名列其中,这是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取得的又一重要成绩。
    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是国家“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计划共立项建设1000个实践基地。其中,由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建设500个,由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建设500个。目的主要是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高校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立项,是法学院继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民法》课入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之后,在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取得的又一重要成绩。至此,法学院在“十二五”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中已有3项立项,位居全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