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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全国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再创佳绩
法学院在全国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再创佳绩
    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举办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第三轮)结果近期揭晓,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在全部参评的具有硕士授权的51所高校中学科整体水平名列第1名,在全部参评的具有博士和硕士授权的86所高校法学院中,学科整体水平位列29名。其中,“教学与教材质量”、“学位论文质量”两项单项指标在所有参评高校中名列第10名,“科研获奖”指标名列第12位。
    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一级学科评估,是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评估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本次评估是第三轮评估,是以2009年至2012年的学科发展情况为依据所进行的评估,是国内学科评估中最具权威性评估。
    从本次评估结果可以看出,我院法学学科整体水平在全国600多家法律院系中稳居前列,一些单项指标已进入全国前10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学院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我院将以此次评估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学院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为建设“国内领先、国际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学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