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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中的立法协调问题”学术讲座顺利举行
“民法典编纂中的立法协调问题”学术讲座顺利举行
    为了使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民法典编纂中的前沿问题,进一步拓展同学们的法律视野,10月13日下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教授在逸夫学术报告厅为烟台大学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民法典编纂中的立法协调问题”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副教授主持,王洪平教授和张洪波教授与谈人。
   
讲座伊始,王光明副教授介绍了此次讲座背景,紧接着切入正题。房绍坤教授以物权法编为核心,就民法典编纂中的立法协调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房绍坤教授从外部协调和内部协调两个视角对民法典草案中出现的立法不协调现象进行了详细而生动的论述。如外部协调中的民法典与宪法的协调,不能简单的照搬宪法的规定,而是应当将其转化为民法语言后再纳入到民法典中。民法典编撰汇总的内部协调包括总则与各编的协调以及各编之间的协调,如总则中关于民事主体规定了三种类型,而物权编则有十几种的主体称谓。绍坤教授以大量的典型事例,用轻松幽默的语言,极为深入地剖析了民法典编纂中的立法协调问题。
   
在与谈阶段,王洪平教授对本场讲座关涉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物权和继承法为支柱解释了民法典编纂中总则与分则、分则与分则的协调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张洪波教授立基于当前国情、立法体制的改变,指出民法典编纂应包括社会发展现状和理论研究两方面,并结合本场讲座的内容,就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建议。最后,房绍坤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友好的互动,同学们踊跃提问,房教授逐一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讲座不仅引起了大家对民法典编纂问题和立法协调问题的关注,还让同学们领略了大师风采,在开阔视野的同时,学会了积极思考法律问题,使同学们受益匪浅,为同学们奉上了一场完美的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