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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事审判与民法典”线下研讨会在我院成功召开


87日下午,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和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主办、烟台大学自贸区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承办、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海商事审判与民法典”线下研讨会在我院召开。来自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烟台海事局、烟台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烟台利丰石油有限公司、烟台港安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我院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我院院长宋振武、副院长王光明出席会议并致辞,法学院范李瑛教授、黄伟明教授、王洪平教授、林广会博士及部分研究生同学参加了会议研讨。


本次研讨会围绕“非法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海域使用权问题、《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走私船舶处置问题等四个主题展开,与会专家、学者针对三无船舶的司法扣押、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养殖区征收补偿、涉海公益诉讼等在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就某些问题的司法解决达成了共识。本次研讨会,跨越了理论构造与审判实务的鸿沟,加深了对民法典相关制度的理解,对于“切实实施民法典”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我院加强与地方实务部门的联系,服务地方社会发展和烟台自贸区建设,活跃学术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会单位对于本次研讨会的形式和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继续加强与我院交流合作提出了新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