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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学法学院余启民副教授来我院讲学
东吴大学法学院余启民副教授来我院讲学
    4月10日晚,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系专任副教授余启民应邀在法学院二楼多媒体报告厅为法学院百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大陆影视节目的法律观察与研究”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教授张玉东主持。
    讲座开始,余启民副教授以追剧有感引出讲座的主题。他以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为例证,谈到了当前我国影视节目侵权现象的改善状况以及影视节目中所包含的商事侵权、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通过对台湾地区和我国的制度比较,他认为,我国比较重视影视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讲座中,余启民列举了小米盒子、爱奇艺进驻台湾、歌曲《时间煮雨》、影视剧《女医明妃传》等多种鲜活的实例,阐述了其中涉及到的著作权及收益分配、侵权责任的免责条款等诸多法律问题。他表示,节目中植入性的广告营销会引发诸多的法律争议,通过以台湾地区的对比性比较,余启民认为我国节目中的产品广告植入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也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同时,他还列举了近期《中国好声音》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侵害等热点问题,给在场观众耳目一新的感觉。最后,他从英美法的角度介绍了影视节目所涉及的契约法、侵权行为法等基础法律和媒体事业法、税法等进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