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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国际经济法讲座
【法学院】举办国际经济法讲座
        国际经济法学错综复杂。为法学生难以攻克之学科。为增加法学院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国际经济法学习中的难题,法学院于6月10日晚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办国际经济法讲座。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刘远志作为主讲人出席本场讲座。副教授王光明主持本场讲座。
        讲座伊始,刘远志法官从自身经历讲起,结合现代国际形势和中国发展状况介绍国际经济法概况,传授自身学习方法。刘法官建议学生多和专业老师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读书寻找问题向老师请教,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并经常刘冉相关著名网站。刘法官还强调了国际经济法与语言结合的密切性。而后,刘法官从监管对象、市场参与者、监管者、监管目标以及“救市”五个角度详细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经济性。然后,刘法官从国际法治角度提出争端解决措施。刘远志法官认为在设计投资争端解决条款时,应该承认东道国逐案审批同意权、当地救济优先权、东道国法律使用权以及重大安全例外权。最后,刘远志法官介绍了国际经济法在现实中的用途,以勉励学生学习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知识与国际发展趋势相结合的学科。本次国际经济法讲座的举办,帮助法学院学生解决了困惑,为国际经济法的下一步学习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法学院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