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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导致物权变动之法院判决类型
房绍坤:导致物权变动之法院判决类型
 
一、内容提要:
法院判决可以直接导致物权变动,而无须物权变动的公示。导致物权变
 
动的法院判决包括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但主要是民事判决,且限于诉讼判决中的
 
形成判决。在形成判决中,只有具有对世效力且包含物权变动内容的形成判决才能
 
导致物权变动,具体包括分割共有物的判决、撤销合同的判决和撤销债务人损害债
 
权行为的判决等。
二、文章的框架结构
一、民事、刑事、行政判决及非讼判决
(一)只有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二)诉讼判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非讼判决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三)阻却事由
二、给付、确认与形成判决
(一)给付判决和确认判决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二)形成判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三、若干具体类型之判决
(一)分割共有物的判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二)撤销合同的判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宣告合同无效的判决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三)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行为的判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四)撤销损害集体成员或业主合法权益决定的判决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五)解除合同的判决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结语
文章来源于:《法学研究》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