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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法院判决外之法律文书的物权变动效力问题研究
房绍坤:法院判决外之法律文书的物权变动效力问题研究
壹、内容摘要
法律文书可以导致物权变动,无须办理物权变动的公示手续。除法院判决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法院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虽以合意为基础,但仍体现了公权力,可以导致物权变动。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裁定可以导致物权变动,但执行回转裁定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贰、内容框架
一、仲裁裁决的物权变动效力
(一) 仲裁裁决导致物权变动的法理依据
(二)导致物权变动的仲裁裁决类型
(三)法院查封对仲裁裁决导致物权变动的影响
二、调解书的物权变动效力
(一)调解书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二)可以导致物权变动的调解书类型
三、法院裁决的物权变动效力
(一)强制执行裁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二)撤销仲裁裁决裁定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三)执行回转裁决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文章来源:《法商研究》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