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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8周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8周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8周(随时更新)
(2015-4-27至2015-5-3)
注意事项:
1、申请老师填写教学或非教学用房申请表,相关负责人审批,
提交学院202交值班学生
。申请表请见附件。值班室电话:6902713-202
2、
学生申请需经负责老师签字后
,填写教学或非教学用房申请表,相关负责人审批,
提交学院202交值班学生
。
3、除极个别情况外,
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申请不予受理
,故请提前规划,提前申请。
4、填写时间
应具体到起止时间,并填写对应人数
,
各项要求请务必详细填写
(有关接待及办公用品请自行解决),便于协调安排合适的房间场地,以免耽误或影响会议活动效果。
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情况公示(随时更新)第8周
房屋性质
房屋名称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备注
教学用
一楼:模拟仿真实验室(筹建中)
教学用
一楼:多功能报告厅(筹建中)
教学用
一楼:刑侦实验室
教学用
一楼:法律诊所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非教学
一楼:贵宾室
教学用
二楼:学术研讨室(原二楼多媒体)
全天 倪晓军 (5-14周)
1-3倪晓军 (5-14周)
非教学
二楼:学院会议室
14:30例会(单周)
14:30-16:30(双周)民法组
非教学
二楼:学术研讨室(213)
教学用
三楼:学术研讨室(原计算机教室)
非教学
三楼:就业洽谈室(302)
5-8 刘经靖(每周)
3-4节黄伟明
9-10节 张平华(每周)
12:30-13:30
贫困生工作复查
12:30-13:30
房大任(每周)
14:30-16:30(双周)法理组
3-4节 王海英(每周)
9:00-11:00读书会(每周)
教学用
四楼:案例研习室(402)
14:30-16:30(双周)国际法组
教学用
四楼:案例研习室(406)
14:30-16:30(双周)刑法组
教学用
四楼:案例研习室(410)
14:30-16:30(双周)经济法组
教学用
四楼:刑事技术实验室
教学用
五楼:综合实训室505(含审判庭)
1-4节 范李瑛(1-9周)
5-7节 王海英(每周)
17:30-21:30 模拟法庭(6、7、8周)
5-8节 孙永全(2-9周)
9-10节 陈文胜(11-18周)
教学用
五楼:综合实训准备室
附件:
教学用房
使用申请表
非
教学用房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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