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6周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6周(随时更新)
(2015-10-5至2015-10-11)
法学院公共房屋借用注意事项
公共房屋借用坚持严格审批制度,提前审批,然后使用,最后验收。各项活动安排应首先通过团委或本科生业务办申请借用学校教室,如果学校在时间、场地等方面无法满足要求,再向学院提出申请。公共用房进行网上申请--审批--验收,在借用中注意以下:
1、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一在本人电脑进行安装运行,账号为本人校园卡卡号,具体操作流程说明请见附件二,自行下载备用。学生申请应通过团委、学工或业务办公室学工助理申请。
2、教学用房由院长助理审批,非教学用房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如遇有一审批人不在岗,其他审批人可代为审批。
3、原展室以及筹建中的房屋不属于审批之列。不予借用。
4、所有公共房屋原则上坚持先到先得,在遇有集中教学任务、论文答辩、学院重大集体活动时,学院有权进行调配,统一分配使用。
5、学生借用公共房屋,必须经分管部门老师批准方可借用,不允许不经批准、审批私自借用。
6、公共房屋借用应提前筹划、报备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工作日上班期间申请,其余时间申请不予受理。
7、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用途、对场地要求的填写应准确、完整。如因填写不完整导致事故出现,责任自负。
8、公共房屋值班人员应提前将房屋打开,如有多媒体使用需求同时打开多媒体投影。场地布置、接待等其他物品由使用方自行解决。
9、使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将房屋内物品归致原位,门窗、水电空调等设施关闭,垃圾及时清理,通知值班人员验收并锁闭房间。
10、值班人员验收房屋应认真检查门窗、多媒体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如有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整改。问题严重者予以网站曝光。
1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公共房屋,如出现公物、设备损坏,在事实调查清楚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2、值班电话:6902713-202。
2015-2016第一学期: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情况公示(随时更新)第 6 周(10.5-10.11) |
房屋性质 |
房屋名称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备注 |
教学用 |
一楼:刑侦实验室 |
5-7节 实验 杨利军
(1-17周) |
1-3节 实验 杨利军
(1-17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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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节 实验 杨利军
(1-17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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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
一楼:法律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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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学 |
一楼:贵宾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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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
二楼:学术研讨室(原二楼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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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节 法理学 汤唯
(2-18周)
研究生实习动员会
14:30-16:00
法合实习动员会
16:00-17:30 |
讲座
19:00-21:00 |
讲座
19:00-21:00 |
班会
14:30-15:30
1-4节
国际经济法 王海英 6-12周 |
14:;00-18:00
会议 |
学术讲座
19:0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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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学 |
二楼:学院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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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返校
8:00-12:00 |
14:30(双周)例会
14:30-16:30(单周)民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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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2015级研究生党支部成立大会
19:00-21:00
学术沙龙 |
15:00-16:30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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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学 |
三楼:就业洽谈室(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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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节 法诊 黄伟明(1-17周)
5-6节 环境法 林宗浩(2-18周)
班会
8:30-9:30
18:00-20:00
学生活动 |
14:30-16:30(单周)法理组
班会
8: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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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节 国际贸易法 王海英(2-18周)
讲座
19:00-21:00 |
1-3节 经济法 樊静
(1-18周)
班长、团支书综合测评会议 13:00-14:00
读书会
18:30-20:30 |
10:00-12:00
宣传部例会
法131-1班换届班会
18:30-20:00 |
法学院信息部技术培训会
19:0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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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
四楼:案例研习室(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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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会议
12:30-13:30 |
14:30-16:30(单周)国际法组 |
3-4节 国际法 王海英(1-1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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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0
辩论赛模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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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
四楼:案例研习室(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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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单周)刑法组 |
3-4节 中国法制史 孙季萍(2-18周) |
在职研究生答辩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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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
四楼:案例研习室(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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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节 票据法 于永芹(10-18周)
14:30-16:30(单周)经济法组 |
1-3节 商法 姜一春
(1-9周)
1-3节 商法 于永芹
(10-18周)
民法(一) 房绍坤
5至7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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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 |
五楼:综合实训室505(含审判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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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刑法学 王光明
(1-18周) |
1-3节 国际法 衣淑玲(1-18周)
班团例会
12:30 |
9-10节 英美刑事法 外教1(2-17周) |
班会
10:00-11:00 |
18:30-20:30法学院爱心励志协会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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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2015年度综合测评班级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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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505综合实训室在进行场地布置时,请将多余桌椅搬至走廊,不允许搬至模拟法庭,以免破坏模拟法庭地板和布局。凡是发现造成模拟法庭地面损坏者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