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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2019-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烟台大学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中国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烟台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和一个中美合作办学(法学)专业方向,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12个硕士招生专业。2012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专业于2013年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7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获得B类,2019年软科学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进入全国前18%2018年教育部首轮专业硕士点评估B类,2018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由我国著名民法学家郭明瑞、房绍坤领衔的民商法重点学科,在九五期间被评为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重点学科,十五以来被连续确定为省级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泰山学者设岗学科。依托民商法重点学科先后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示范基地。多学科力量整合建设的综合性学科平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连续确定为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山东省强化建设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作为法治山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智库,烟台大学法学院先后被省市人大常委会、省委宣传部列为首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烟大法学院坚持内外结合的发展道路,已与海外20余所法律院系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

烟台大学法学院现面向海内外杰出法律人招纳贤才。

一、引进专业:法学各方向

二、人才类别:

(一)杰出人才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级人才项目杰出人才和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国(境)内外相同层次人才。

(二) 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1. 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等。

2. 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专家);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

3.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的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4. 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 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1. 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泰山学者工程”);在国内外知名高校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2. 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含)、省部级技术发明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首位人员。

3. 5年主持国家级(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等科研项目2,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合计10篇。

4. 5年入选ESI高被引作者。

5. 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 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1.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副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2. 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年度全球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且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3. 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二位)以上奖励;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2项省部级有资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以上、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国家发明专利等合计6篇(项),其中专利总数量不超过20%

(五)青年博士

1. 第一层次:全球TOP300高校博士毕业生,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且达到较高学术水平。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一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SCISSCI二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B刊发表论文4篇。

2. 第二层次:海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博士;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SCI二区论文2篇或学校确定的B刊发表论文2篇或SCI三区、CSSCI全文收录4篇。

3. 第三层次: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

三、人才待遇

按照引进人才类别,学校对全职引进的人才提供如下待遇:

类别

层次

科研启动费(万元)

人才津贴(万元/年)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实验室(团队)建设经费

杰出人才

面议

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建设经费

领军人才


50

100

200

拔尖人才


30

40

100

学科带头人


20

20

80

青年博士

第一层次

8


55


第二层次

4

45

第三层次

3

35

四、其他事项:

1.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本招聘公告常年有效。

联系人:倪老师

电话:0535-6902711

Emailytula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