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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旭东教授来我校做专题讲座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旭东教授来我校做专题讲座



    10月17日晚,教育部特聘长江学者、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受邀做客烟台大学建校30周年学术活动年系列学术讲座暨郭明瑞法学名家系列讲座第18期,在我校逸夫厅为广大师生做“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专题报告。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主持本场讲座,姜一春教授担任评议人。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的修改对公司资本制度乃至整个法制制度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是法律人所关心的问题,也成为整个经济领域人人关注的重点。赵旭东教授从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内容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进行了讲述,首先为师生详细的阐述了2013年《公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修改的突然、迅速和特别以及资本制度改革的立法目标和价值取向等问题。接着又对资本制度改革的几个误解问题进行了解读。最后,赵旭东教授对资本改革后的法律适用问题从众多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独特的见解。互动环节,师生就《公司法》修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张平华教授和姜一春教授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指出我们应该正确的对法律制度进行解读,不满足于宏观的研究,还要落实到微观中,在实践中澄清问题。

    赵旭东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基础、风趣的语言风格,结合具体生动的案例材料,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学术上的饕餮盛宴,使同学们对新公司法的修改变化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理解和认识。会后许多同学都表示此次讲座获益良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