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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
法学院举行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


   

    10月19日上午8时30分,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在弘毅厅隆重举行。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原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以及曾在法学院工作的老师代表、离退休老师代表、胶东法律人联谊会专家代表、烟台市法律实务部门负责人、烟威地区兄弟院校负责人与法学院师生代表和此次返校的校友代表一起,共同纪念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大会正式开始之前,法学院青年教师与在校学生分别向离退休老师和曾在烟大法学院工作过的老师代表敬献鲜花,向他们为烟大法学教育事业做出的历史性贡献致敬。

    房绍坤校长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向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表示祝贺。房校长在讲话中说:2014年是烟台大学建校三十周年,作为建校之初首批设立的院系,法学院也步入了值得纪念的而立之年。三十年来,在一代又一代烟大法律人的不懈奋斗下,在北大、清华等兄弟院校的无私帮助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锐意进取,不断发展,现已成为省内一流,在海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法学院。作为烟大法学教育发展的见证者和亲历者,房校长深情回忆了第一批烟大法律人那段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激情燃烧岁月。同时强调,抚今追昔是为了更好的展望未来,纪念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记忆与怀念,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纪念去更好的面对未来以及创造更好的未来。房校长最后勉励法学院师生和校友能够秉承法学院“严谨务实”的优良传统,勇挑时代赋予的使命,共同展望和谋划烟大法学教育发展的明天,共同思考和致力法治烟台乃至法治中国的建设。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分表代表两院发表了致辞,在祝贺烟大法学院三十年了取得成绩的同时,表示愿与烟大法学院继续加强合作,并肩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和法治中国的建设努力奋斗。

    随后,胶东法律人联谊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原烟台大学校长、法律系第二任系主任郭明瑞,法律系第三任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建成,校友代表、法学院88级学生、北京校友会会长张相军,在校生代表张垚等先后在纪念大会上发言。因故未能到会的法律系第一任系主任杨殿升老师也为法学院三十周年发来贺信并题词——“辉煌三十年,再谱新诗篇”。

    最后,法学院院长张平华代表学院致辞。他回顾了法学院三十年的发展历程,表示三十年来的风雨历程已经证明,烟大法学院取得的任何一分成绩都包含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校友的无私奉献!历史还将证明,只有继续奋发图强、紧紧依靠各位朋友的支持,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迎接未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