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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活动
法学院举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活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月21日晚,法学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系列活动成果展于烟台大学土木报告厅成功举办。法学院团委书记薛红霞、烟台大学师德标兵关涛、109路公交车模范司机王连杰、“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法131-1团支部班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振宇以及校团委宣传部学生代表和全体2016级学生出席了本次活动。
     首先,一曲《小梦想大梦想》拉开了梦想篇章,相声《谁是一哥》用诙谐幽默的表现形式带领大家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着,关涛老师结合自身经历,用独特的方式解读核心价值观,他讲到,在如今这个思想文化领域多元多变的时代,我们不仅要更加开放,也要坚守我们本来就有的好东西;希望同学们保持热情、单纯,通过严肃阅读明理、修身,更要坚守梦想。随后,王连杰师傅讲述了自己为践行对母亲的承诺、完成年轻时的梦想,放弃上学深造的机会而成为司机师傅的故事。王师傅说:“虽然我年龄变了、皱纹多了,但对学生的安全、服务,直到退休永不变,保证同学们带着微笑回家。”王师傅本身便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敬业”最好的诠释。紧接着,话剧《金色的鱼钩》、诗朗诵《1935年的野菊花》将活动气氛推向高潮。接下来以播放视频加现场讲述的方式回顾了观看红色电影、登山祭祖、沙滩清洁、回收废品奉献爱心、敬老院服务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成果。最后,王振宇受邀做了发言,他以自身成长经历表示行动大于口号,作为学生党员、团员,要自我约束,自觉维护党团形象,希望2016级同学能在四年的学习生活中历练自己、提升内在修养。本次成果展示在全体同学合唱《走向复兴》的歌声中落下帷幕。
     法学院在4月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月”期间,先后开展了“文明与法治,我们在路上”、“和谐与爱国,从你我做起”、“友善与自由,我们在身边”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系列活动成果展示”等四大类十个子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组织严谨,倡导广大团员青年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