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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公示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学校组织部文件要求,结合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需要,法学院2015级研究生党支部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支部成立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本次选举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自荐直选”的方式,经过候选人演讲、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四位支部委员,现将选举结果及拟任命职务公示如下:
 
    党支部书记:  刘  凯(18票)
    党支部副书记:李佳臻(16票)
    组织委员:    郭超然(15票)
    宣传委员:    徐玉茹(14票)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4日
    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与法学院团委、学工办联系。联系电话:0535-690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