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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积极融入锦宏社区治理工作

为给学生提供基层实践平台,搭建大学生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桥梁,4月23日上午,烟台大学法学院联合只楚街道锦宏社区举办只楚街道锦宏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启动仪式暨烟台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只楚园党工委委员王书巍、锦宏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宝真、烟台市毓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马晓宇、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

签约仪式上,锦宏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宝真与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刘运正共同签订《烟台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并为实践基地揭牌。随后,双方就社区普法、校社就业、项目合作等方面进行深入座谈。只楚园党工委委员王书巍提出,习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的治理工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体现在基层,希望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全面合作,力争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刘运正表示,基层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进行知识应用与创新以及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建立学生与社会的连接感与责任感,与社区之间实现“双赢”。

此次合作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实践平台,对引导学生深入基层、磨砺成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学院继与莱阳市城厢街道富水社区签订社会实践基地后,贯彻法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理念,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的又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