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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宇]驾驭命运的舵是奋斗
[王振宇]驾驭命运的舵是奋斗
    王振宇,男,安徽寿县人,中共预备党员,法131-1班学生,辅修山东大学“计算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第二学位。现任法131-1班班长,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主任,院新闻中心执行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法141-2班导师助理。我校大学生入园企业烟台思哲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我校“齐鲁最美青年”参评人。曾获评“省政府奖学金”、“长岛农商银行励志奖学金(一等)”、“烟台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烟台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烟台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烟台大学首届“文明修身诗歌朗诵大赛”一等奖、烟台大学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等奖(主持者)、烟台大学首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主持者)、烟台大学第四届“真我风采”微格课教学大赛二等奖、烟台大学首届模拟求职大赛三等奖、法学院首届“阳光体育运动汇”先进个人等荣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获评“优秀志愿者”。论文《山东省社区矫正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在“烟台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论文征集活动”中获二等奖,论文《面向法律服务业的O2O服务模式设计——兼述律动APP设计实践》在首届主题为“‘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2015)中获优秀奖。
 
    我的“大学适应期”是很短的。2013年是我独自一人在外“求学”的第七年,由于自幼居住在上海,我的小学便是在上海罗南中心小学读的,而“不得外籍生在沪参加中考”的政策以及父母工作的原因促使我初中时(2007年)便独自一人回到故乡安徽寿县,在寿春中学读完了三年初中。10年通过省内自主招生,考入素有“大学预科、英才摇篮”之称的合肥一中,转而“弃理从文”,选择了文科。或许心中还隐藏着一股“家国情怀”,在中国传媒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失败后,便毅然放弃了“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等专业,在高考所有志愿中首选了法学,就这样,我便来到了烟台大学法学院。六年的求学经历抹去了背井离乡的“惆怅不舍”;高中时期丰富的社团活动以及高考“滑铁卢”的惨痛经历敦促我尽快找到学习与工作的“平衡点”;假期中对法学进行的感性认识亦使我提前触摸到了“专业的门槛”。于是乎,我很快融入了大学生活。
 
学海无涯苦中作乐
    大学第一课,是黄伟明老师的《刑法》。作为法学院众多学子的男神,黄老师用他深邃的眼眸、专业的知识、引人发省的话语带我真正步入了法学的殿堂。我的《民法》(一)是房绍坤老师教的,刚入大学就有国家级教学名师亲授,我受宠若惊。房校长讲着一口流利的“东北普通话”,以致于我很难分清是“赠与”还是“振宇”,因此房校长的课我是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和马虎的。犹记得Sam叔标准的伦敦腔,曙光哥哥独具特色的点名方式,洪平欧巴充满磁性的男低音……“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我们非常幸运拥有着这么一批老师,他们在凤凰山下治学从教、甘于平淡、乐于奉献。虽说学习是枯燥和乏味的,但我们要学会“苦中作乐”。一个在考试周一边谩骂考试制度,一边加班加夜熬到半死的人,即便最后考了级部第一也是不值得完全推崇的。个人而言,首先保证在课堂上全神贯注,平时喜欢浏览一些专业书籍,遇到感兴趣的问题便深入了解一些;在考试周,寻一僻静场所,亦或是一咖啡馆,点杯咖啡,悠然复习;考试前一晚,与好友共享“押题之乐”,不存侥幸,只是乐趣。坚守着这份心境,大一、大二两年,我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为86.89分,综合测评平均分为104.19分。
    由于课堂上习惯于坐于第一排,加之班长的身份,我和老师们有更多的交流机会。2014年的暑假,何燕老师委托我找一些同学,协助她完成“山东省成教特色课《民事诉讼法学》”项目的资料搜集与课件整理。我把这项任务拿到班里,分章分节安排给每一位同学,假期结束后予以汇总,由我整理。最终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时至中秋,拨给的项目经费便给班里买了月饼。借此机会,在何燕老师办公室有幸结识了王海英老师,也就是后来我的国际经济法学老师,王老师对我们非常严格,当然,她对她自己更加严格,有段时间身染喉疾,难以发声,仍坚持给我们上课。2015年的暑假,王老师十分信任地让也我协助她完成“山东省成教特色课《国际经济法学》”项目。实践出真知,课堂内短暂的时间很难让我们吃透所有的知识点,直到替两位老师搜集资料、整理课件,我才隐约发现了平时我们一直在强调却很难捕捉到的“学科的逻辑线”。逻辑线好比学科的主干,把握住了学科的主干,许多疑难杂点的理解与解决自然得心应手。掌握了这种学习技巧,我便“好为人师”地在考前整理了各式的“复习纲要”与同学们分享,后来证明颇具成效。
学生工作不遗余力
    有人称我是“工作狂”。的确,进入大学以来,我参与、组织了太多太多的活动。在班里我是班长,致力于整个班级的班风营造与学业规划;在学院我是新闻中心执行主任,是学生会副主席,协助团委老师完成各类学生工作;同时还担任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主任,致力于大学生无偿法律服务。我一直秉承的工作态度就是:干一行就要爱一行,要么不做,要做就竭尽全力做到最好!远见卓识,由己及人,在毕潇潇老师的指导下,班级工作如鱼得水,法131-1班也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先进班集体”,“全国示范团支部”;以身作则,细心踏实,师长的教诲如沐春风,学生会以及团委的工作经历,大大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公益扬帆,志愿致远,从事大学生法律服务一年半以来,曾多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也曾在寒冬腊月的深夜仍为当事人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主持的以大学生法律服务为主题的“法援之光”项目,荣获了烟台大学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等奖。
    大三的上学期,学院成立了新闻中心,作为第一届中心执行主任,我也一直在思索:除了日常工作的下达与指导,我还能为这个集体做些什么?我一直念念不忘自己初入大学时,我的学长学姐,尤其是帆哥和茹姐的“引路”之情。那么,我又是否能继续将这种情意予以传承?于是我便在考试周前,了解到了大一干事们最大的学科弱项,利用空余时间,结合教材和自己的学习体会,整理了一套《民法总则复习提纲》。同时应学弟学妹们所需,连续开展了三次“法学院新闻中心考前交流会”,在服务学弟妹们的同时也过了一把“老师瘾”。
志愿服务手留余香
    除去学习与工作,大学期间,我还有几次难忘的志愿服务经历。2014年的暑假,我参与了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共青团烟台市委联合发起的“烟大梦、仙阁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暑期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来到德州市宁津县时集镇前油周村进行了为时一周的支教活动。支教结束,我们带着20多名孩子来到烟台,参观游览了烟台大学和烟台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了“亲子见面会”,让农村留守儿童与在外务工父母在烟台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相遇。活动虽早已结束,但我和我所带的周鑫凯和周岩两位小朋友,至今仍保持联系。
    2014年10月,是法学院的30周年院庆,学院承办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我有幸能参与其中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与国内法学大咖联系、接触。面对如此高规格的盛会,我们自当树立起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形象与气质。志愿者指导老师是我的老乡吴蟾云老师,吴老师会前专业地培训,讲述各种礼仪与禁忌,令我们受益匪浅。年会的前两天,我们所有志愿者几乎都睡了3个小时,半夜整理会议材料时,不知何人起头,我们纷纷在朋友圈发布状态:“我为法学院奉献我的青春”。我由于皮鞋不合脚,脚都起泡磨烂了,但仍奔波于各个会场。年会结束后,或许是“工伤补偿”,我有幸被学院选派应邀赴中国人民大学参加“两校法科生圆桌论坛”,就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法治中国展望”作《给法治一点时间,予青年一片梦想》论坛发言。
    同时,作为烟台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我也曾于2014年11月14日受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派驻大辛店检察室的委派,赴蓬莱市大辛店中心小学作主题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的法制讲座;2015年6月25日,临近第28个国际禁毒日,再度受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委派,赴烟台崇文学校作主题为“禁毒教育”的法律宣讲。
    2016年3月,我做客烟台大学第四期创业沙龙并担任主讲人,为烟台大学创业园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就“公司创立及成立初期的法律风险”进行经验交流。
创新创业勇于尝试
    15年,全国掀起了“互联网+”的狂潮,基于从事法律服务的经历以及对法律服务业的思索,我主持的“网开三面,法无二门——互联网+法律服务“项目荣获烟台大学首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并于15年9月赴青岛参加省赛。基于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提交的论文《面向法律服务业的O2O服务模式设计——兼述律动App设计实践》在首届主题为“‘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2015)中获优秀奖,并于去年10月再赴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交流。如今,虽赛事已结,但项目仍在进行中,由于司考、考研的时间限制,自己无法抽出过多时间和精力,好友胡海洋组织了一个团队,在烟台大学创业园成立了烟台思哲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期再续梦想。
    青鸟与我客他乡,
    凌云展翅待图强。
    寒窗不掩鸿鹄志,
    何惧秋风比梦长?
    白驹过隙,不知不觉中大学已度过了一大半。回首往事,庆幸并无虚度年华;展望未来,依旧坚持脚踏实地。我始终相信努力奋斗的意义,对很多人来说,大概只有这条路才能通向更高的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