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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普法志愿团被授予“烟台市法律志愿服务团”

11月11日,烟台市司法局举办了“践行初心·法润烟台”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法学院普法志愿团被“烟台市法律志愿服务团”牌匾。


本次普法志愿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有效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凝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推动普法工作纵向发展。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出席此次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光主持仪式,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罗秀秀、辅导员孙世玉以及法律志愿服务中心、谠言直声宪法宣讲团律行逐光普法支教队的志愿者们参与此次活动。


会议伊始,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光共同启动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并向成立的普法志愿团进行授牌仪式,这标志着全市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法学院罗秀秀副书记代表学院上台接受普法志愿团授牌。随后,团市委副书记张俊宣读普法倡议书,号召志愿者们积极行动起来,在普法志愿者的旗帜下汇聚凝结法治建设的正能量。学院志愿者代表进行发言,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积极传播者,成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有力推动者,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中勇担时代重任,放飞青春梦想。副市长赵峰进行讲话,指出本次活动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是对志愿者法治素养、道德修养的双提升;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志愿活动,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给予志愿服务更多支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将以“学以致用、践行公正”为使命,力所能及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志愿服务,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精神,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法律志愿服务的效益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服务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