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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烟台大学法学院 “思源”奖学金各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烟台大学法学院 “思源”奖学金各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为鼓励我院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活动,同时表彰在以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经学院讨论,决定启动2019年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创业奖学金、“思源”科研创新奖学金、“思源”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奖学金和“思源”学科竞赛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各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项
  本次“思源”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奖项共有四项,分别为:
   1、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创业奖学金;
   2、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科研创新奖学金;
   3、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奖学金;
   4、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学科竞赛奖学金。
  二、评审范围
  烟台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大四和研三的毕业生),其中,依据奖学金性质的不同,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创业奖学金的评审范围除在校生外另涵盖我院毕业两年内的校友。具体规定如下:
   1、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创业奖学金:
   烟台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两年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科研创新奖学金:
   烟台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3、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奖学金:
   烟台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4、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学科竞赛奖学金
   烟台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审条件
   以各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为准。(申报作品时间或获奖时间应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不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不予评选;申报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清晰复印件或原件,有文章著作发表的提供著作封皮和本人文章页面复印件或原件,提交原件的请于评审公示后三日内本人及时领回。)
  四、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并填写各项奖学金申请表,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提交至各班班长处,表中各项内容请认真填写;
   2、由各班班长分类统一收齐,根据奖学金申请表提交情况填写奖学金汇总表,并将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法学院学工办206;
3、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奖学金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提出。
五、评审时间
  各班团请于5月8日(周三)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提交至学工办206,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awshqyb@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表请在本网站“奖学助学”栏目中下载。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02714
七、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各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可在本网站“奖学助学”栏目中查找)。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