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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东教授荣获山东省第十五届学科新秀奖


日前,山东省学科新秀奖评选揭晓,我院张玉东教授荣获山东第十五届学科新秀奖。据悉,本次评选共受理学科新秀奖申报人选33名,参评成果及反响材料在申报平台全文发布展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共评选出学科新秀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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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东,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执行院长、烟台大学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中心成员,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主攻方向为侵权责任法、物权法。

潜心苦研,笔耕文章多少篇

自工作以来,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各类文章3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10余篇,2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出版译著《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1部,合作出版《转型社会中人防的法制建设》等著作2部。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利他救助的法理基础及其制度构建研究》《利润剥夺请求权的理论基础及制度运行研究》2项,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纯粹不作为侵权研究》1项,山东省教育厅课题及其他各类课题3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厅级课题12项。

参与撰写《房地产法》《物权法案例教程》《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等法学教材6部,其中国家级统编规划教材1部,发表教学改革论文3篇。主持山东省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法律方法与理论基础”融合视域下的侵权法学案例库建设与应用》1项,烟台大学教学改革项目1项,参与山东省教育厅及烟台大学教学改革项目3项。2014年被评为“烟台大学优秀导师”,20152016连续两年被评为“烟台大学法学院我最喜爱的五位老师”。




兢兢业业,硕果累累力亲为

荣获各类科研及教学奖励共9项,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厅级一等奖2项,校级一等奖2项。

先后赴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奥地利国家科学院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及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访问学习。2014年受聘担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研究员(fellow),2020年受聘为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成员(member)。

在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参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家建议稿2部,相关建议呈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