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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众成清泰杯”山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规则

一、比赛简介

1.主办单位山东省法学会 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2.承办单位:鲁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委员会

3.协办单位: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4.举办时间:2023114-5日。

5.举办地点: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17号)

6.参赛范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每一学校以一队为限

7.比赛宗旨:本届比赛旨在加强我省法学院系之间的交流,提升我省高等学校法科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推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我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步伐。

二、比赛案例

1.案例选择

本届山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选用刑事诉讼案例,预赛、决赛(含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决赛)两个阶段使用同一案例。

2.比赛案例的发布

组委会通过比赛网站(https://law.ytu.edu.cn/index/syzt/a2023mnftbs.htm)、模拟法庭工作群(657633152)发布案例,并由秘书处通过电话方式确认拟参赛队的接收情况。

3.比赛案例的修正

各参赛队对于公布案例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应于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前(20230930),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到指定邮箱 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1215595962@qq.com,提请组委会澄清或要求对题目进行修正。组委会整理各参赛队意见或建议后,集中研究,统一解答。

组委会如确认必须澄清或修正案例时,应于规定的时间内(2023105日之前),将修正内容正式通知各队领队。修正后的内容为正式比赛的依据。

澄清或修正后的案例将通过比赛网站(https://law.ytu.edu.cn/index/syzt/a2023mnftbs.htm)和模拟法庭工作群(657633152)发布。

三、参赛队伍组织

1.队伍组成

每支参赛队伍由47名成员组成,其中参赛队员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限于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学生,领队由1名教师担任。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组委会联络相关赛务。每支参赛队参加庭审比赛时,控方、辩方的人数统一为2名(公诉人2名或辩护人2名)。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2.代表队的确认

参赛队伍报名表上应由所代表院(系)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该院(系)公章以确认参赛队伍获得该校的代表权。

3.指导与咨询

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法律文书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等,皆应由参赛队员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教师以及其他人员的指导。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等。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完成。

除各队的指导教师外,参赛队伍也可以向其他专家和学者进行咨询,但咨询内容以法律基本知识为限。

参赛队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如有违反学术规范的抄袭行为,有关参赛队的资格将被取消。

各参赛单位应避免对参赛学生进行过度指导,更不得代替学生形成法律意见、撰写法律文书。

四、报名与队伍编号

1.报名

各队应于报名期限内(2023930日之前),将报名表填妥送达组委会,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得催告报名表尚未填妥的参赛队伍补齐相关资料。参赛队伍于催告期限内未补齐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表应以电子的方式递送。各队应当将填妥的报名表以PDF格式的形式发送至本届比赛专用邮箱:1215595962@qq.com

2.队伍编号

参赛队伍完成报名手续后,组委会应组织赛务会议以适当方式确定参赛队编号,以决定该队书状制作及庭审时的身份,并分别通知各代表队。

五、评审

1.评审团的组成

每场评审35位,担任模拟法庭法官。

评审由法官、律师、法学教授或其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担任。各队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审。

每场评审推举一人担任审判长。

2.评审的回避

评审如任教于该场比赛两队所属学校,应当回避。

任何参赛队不得为本队或其他队的胜负以任何形式向担任评审的人员施加影响。如发现有上述行为者,有关参赛队在该场比赛中的成绩记为0分。

3.评审评分

评审依据比赛组委会提供的评分标准为参赛队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议庭合议后,评审再根据合议情况各自打分,然后计算选手及参赛队本场比赛的总得分。

4.评审点评

评审于比赛结束后点评时,得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点评,而不宜针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但决赛除外。

六、赛程

1.预赛

第一次领队会议召开时,组委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参赛队的签号,以确定预赛阶段的对阵安排。

预赛采用小循环制。每一参赛队皆须与其签号前后一号的队伍进行庭审比赛,共进行两场。与签号较小的队伍比赛时,该队充当控方,与签号较大的队伍比赛时,该队充当辩方。签号最大的队伍与签号最小的队伍比赛时,签号小者为控方,签号大者为辩方。循环赛结束后,依所获胜场数进行排序,前八名进入决赛阶段。排序时,若参赛队获胜场数相同,以所获积分数高者入选;若所获积分数相同,以两队比赛时的胜者入选;如积分相同的参赛队未经对阵比赛,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入选者。

2.四分之一决赛

按预赛总成绩排名决定对阵,由第一名对阵第八名,第二名对阵第七名,第三名对阵第六名,第四名对阵第五名。庭审时的控辩方角色通过抽签确定。

3.半决赛

由四分之一决赛中第一名对阵第八名的获胜队与第四名对阵第五名的获胜队、第二名对阵第七名的获胜队与第三名对阵第六名的获胜队,分别进行半决赛,半决赛采用一场淘汰制。控辩方角色由抽签决定。获胜的两支队伍进入最后决赛,被淘汰两队并列为本次比赛的季军。

4.决赛

由半决赛中获胜的两队进行冠亚军决赛,控辩方角色由抽签决定。

七、法律文书

1.法律文书提交与交换

开庭文件(控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应在正式开庭前的规定时间内交给模拟法庭合议庭,提交数量应符合合议庭组成人员数。

本届比赛不交换法律文书。

控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的设置是基于法律文书评比的需要,与诉讼实务不同,请各队忽略文书样式的问题,而把注意力集中于法律问题的论证上。

2.法律文书格式

用于参加最佳书状比赛和开庭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封面与内文),一律以A4纸打印,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

封面上方一律使用“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字样,使用一号黑体字,格式居中;下方需注明“参赛队编号”、“控方/辩方”和法律文书名称“控诉意见书/辩护意见书”三项内容。内容分两排写,第一排为参赛队编号,如“参赛队编号:202301”;第二排为参赛角色和法律文书名称,如“控诉意见书”,字体为黑体,字号为三号字,格式为居中。

内文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以1.5倍行距为标准。

承办方提供了法律文书的模版,模版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模版为准。

3.法律文书的修改

法律文书在提交后不得修改。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法律文书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

八.最佳书状比赛

各队应以控方和辩方的身份各撰写1份控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并于20231020日(以邮寄时间为准)内提交控方和辩方书状各一式三套,邮寄至组委会,以备最佳书状评审所需。(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号,鲁东大学(东校区)盈科法学院,收件人:严煜、孔雪,联系电话:1785354688318364176772)同时,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1215595962@qq.com提交参赛书状的电子版本,电子版本应当为PDF格式,组委会电子邮箱1215595962@qq.com提交不成功的,可向备用邮箱kkongxue@163.com提交,向备用邮箱提交参赛书状的,向组委会电子邮箱提交的书状视为作废。

参加最佳书状比赛的控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应在案例给定的案情及现有证据的基础上,充分展开法理论证,可以有别于模拟庭审前控辩双方提交的书状。撰写比赛书状时引用文献,须按照学术规范加以标注。

为保证赛事的规格和比赛质量,组委会得根据最佳书状评审的情况,淘汰部分对于比赛准备不足的报名参赛队,确认参加庭审阶段比赛的参赛队名单,并为相应的公告。

九、庭审比赛

1.原则

比赛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考虑到比赛特点,不允许提出诉讼时效、申请回避、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管辖异议、追加当事人等,违反规定影响程序进行的,将扣减其庭审比赛成绩。

比赛双方应于案例给定的事实基础上模拟审判程序,不得在案例给定证据之外自造证据(包括提出新的证人),亦不得质疑给定证据的真实性。违反此项规定的,将扣减其庭审比赛成绩。

模拟法庭开庭时间原则上为90-120分钟,具体时间由合议庭掌握。

本比赛规则与本届比赛案例的说明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届比赛案例的说明及要求为准。

2.开庭前

各队应当在本场比赛庭审开始前将控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提交合议庭。

为保证庭审效果,评审着法官袍,控辩双方着深色西装。参赛队服装均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3.举证质证与辩论

举证质证采用逐一举证逐一质证方式,双方应将本方证据适当分组,按组分别举证,具体程序由审判长主持。

庭审时,双方不得使用法律文书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等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违反此规定的,将扣减其庭审比赛成绩。

4.身份保密规定

任何参赛队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己方与对方所代表之校名透露给评审,即使评审无意间加以询问,队员应婉转予以拒绝,违反者取消参赛资格。

5.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

模拟庭审过程中,各环节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必要时,合议庭可强制各方停止发言,并转入庭审下一阶段。在得到合议庭允许的情况下,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具体情况由合议庭掌握。

未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应比赛环节或经合议庭强制发言后,仍旧坚持发言的,将扣减其庭审比赛成绩。

合议庭在分配时间时,应一视同仁,给予比赛双方平等待遇。

6.录音与录像

组委会有权就比赛事务进行录音录像,但无向参赛者提供该影音数据的义务。

参赛队伍就参加的庭审进行录音录像需征得对方队伍及组委会同意,并不得向参赛的第三方提供,也不得对非本队参加的比赛录音录像。本场比赛的合议庭加以制止的,应遵从。

7.赛场规则

所有参赛队伍需提前二十分钟入场,并签到,进行赛前准备。

模拟法庭中书记员、法警、主持人由组委会选派人员担任。

十、计分方式

1.书状比赛评分

组委会聘请专门评审对各参赛队提交的书状进行匿名评审。书状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参照附件二评分项目及标准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书状的原始分数。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以扣除后的实际分数为准。

2.庭审比赛评分

庭审比赛的计分方式,依庭审评分标准所记载的项目以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各队两名公诉人或者辩护人得分之和为该参赛队本场庭审比赛的分数。

3.比赛胜负的判定标准

预赛、决赛阶段均以庭审阶段得分作为胜负依据,得分高者为该场比赛胜方。如果参赛队的数量为单数,预赛抽签时轮空的参赛队在轮空场次视为胜出,成绩以各参赛队的平均分计算。

每场比赛后当场计算分数并判定胜负。

十一、罚则

1.逾期提交书状

迟于规定的期限提交参赛书状者,书状评审分数扣10分,迟交天数每多1天,加扣3分,扣至原始分数零分为止。

参赛队伍未提交书状,丧失参与“最佳书状奖”的评选资格;在比赛前一周仍未提交书状者失去参赛资格。

参赛队伍所交的书状不足主办单位要求数量者,书状分数扣3分,承办单位得代为复印补足,可以要求该赛队负担复印及装订费用。

若所提交的书状与规定格式不合,每一不合格处扣书状分数1分,同一类别的错误最多计算5次,不同类别的错误计算次数不限。

书状内容如经组委会确认有抄袭、剽窃等情形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2.尊重评审义务的违反与罚则

参赛队指导教师和队员应当尊重评审,遵守庭审秩序,服从评审的庭审指挥。对于评审做出的裁决的异议,应以平和有礼的方式提出,听取评审的解释。如果违反该义务,视情节轻重,扣减相应代表队庭审比赛成绩35分,情形特别严重的,取消当场比赛成绩。

3.出席义务的违反与罚则

出席义务包括赛前准备程序中的出席义务和庭审程序的出席义务。

赛前准备程序,包括赛务会议以及其它与赛务有关由组委会召集的会议。

于赛前准备程序迟到的队伍,迟到超过一小时的,以缺席论。迟到队伍对于其不在场时所做成的决议,除有严重影响其利益的情形并经组委会认可而重新表决者外,不得异议。

参加庭审程序迟到者,每迟到1分钟,每张评分单上扣其团体成绩1分。迟到达半小时者,以缺席论。

缺席庭审程序者,视为放弃比赛,比赛另一方自动获胜,预赛阶段自动获胜方得分为本轮其他获胜队得分的平均分。

4.观摩决赛义务与罚则

各队皆须于决赛时到场观摩比赛,每队最少需有两名队员到场。未到场或不足两名队员到场的,除向组委会说明理由并经组委会核准外,视为该队放弃比赛评奖资格,涉及该队及其队员的奖项不再颁发。

十、申诉

1.为保证公平比赛,组委会成立赛事监督组,负责对赛事进行监督,并处理有关比赛的争议。

2.不受理针对属于评审自由判断事项的申诉。

3.对于所受处罚不服或对比赛有其他重大异议的代表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记载理由向赛事监督组提出申诉。如果提出申诉时间过迟,致使赛事监督组无法在下一阶段比赛开始前适当时间做出处理决定,不予受理。赛事监督组应及时听取相关方陈述,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提出申诉的代表队。

4.对于赛事监督组驳回申诉的决定不得再次提出申诉。

十一、奖励办法

1.奖励项目

团体特等奖:1

团体一等奖:3

团体二等奖:4

团体三等奖:若干

最佳辩手奖:2

优秀辩手奖:若干

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最佳书状奖:8个(最佳控方书状和最佳辩方书状各4个)

2、奖项设定

决赛取胜的参赛队获团体特等奖;进入半决赛的其他三个参赛队获团体一等奖;进入决赛阶段的其他四个代表队获团体二等奖;所有其他参加庭审阶段比赛的参赛队获团体三等奖,依比赛规则取消参赛资格以及具备其他不应授予团体奖项的情形者除外。

最佳辩手奖由在所有场次庭审辩论中取得最高分数的两名辩手获得;优秀辩手奖由各参赛队成员中成绩最高的一人获得。

优秀指导教师奖由进入决赛阶段的八个代表队的指导教师获得。

最佳书状奖由参赛队提交的全部有效书状中得分最高的两份控方书状和得分最高的两份辩方书状获得。

3.奖励方式

所有获奖参赛队和选手均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另为获团体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代表队颁发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