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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新)
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烟台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2012年参加联考和GCT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笔试、面试):
(一)法律硕士:
第一志愿报考烟台大学总分不低于16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得考生可以到我校参加复试。
(二)农业推广硕士:
第一志愿:GCT总分不低于172分,单科不低于20分。
调剂考生:外校考生调入我校所申请的领域需要与原报考领域相同才可调剂,要求为GCT总分不低于172分,单科不低于20分。
请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照时间自行到校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要求:
1.请复试考生携带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仔细核准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和推荐意见,并在《资格审查表》中的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公检法系统需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2. 复试时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

3.2012年全国在职联考和GCT考试准考证原件;

4.如有考生资格审查表在复试前暂时无法盖章,可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复试后将审查表邮寄到研究生处;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烟台大学研究生处收,邮政编码:264005

三、复试报到
1.复试报到时间:2013119日上午800-12:00
2.复试报到地点:烟台大学办公楼232房间(烟台大学西门内四层办公楼232房间)。
报到过程中将对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的照片、身份证、准考证进行网络核对,发现有冒名顶替、作弊以及其他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1.法律硕士:
政治理论笔试: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外语笔试:难度与初试英语难度相当。
专业综合笔试科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专业综合面试: 民法、刑法,1月20日上午8:30开始,法学院二楼
2.农业推广硕士:
外语笔试:难度与初试英语难度相当。
专业笔试:各领域专业知识
专业面试:各领域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法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下午2:00-5:00
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情况请咨询研究生秘书。
五、录取原则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做到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凡复试过程中笔试或面试旷考、代考或舞弊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政治考试或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即表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5.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全国联考、复试成绩及国家招生计划等政策确定录取名单。
注:复试具体安排请参看报到后领取的报到说明。
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901029毕处长、6907945刘老师 秦老师
传真:69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