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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两项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我院荣获两项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近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山东省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我院张平华教授申报的《连带责任的弹性不足及其克服》荣获一等奖,程朝阳副教授申报的著作《司法调解语言及其效用研究》荣获二等奖。

据悉,本次评奖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参评成果及反响材料在申报平台全文发布展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网上成果申报数量1529项,通过审核的成果1118项,均达到历史新高,经过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最终536项成果进入本次评选。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评选出250项获奖成果,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9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20项。同时经投票确认,授予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2项成果为特等奖。
    本次评选出的250项获奖成果,呈现三个特点:

  从研究内容来看,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涉及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如《环渤海城市与经济区协调发展研究》《山东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丛书》《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问题研究》《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及提升路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研究》《我国“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研究》《低碳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研究》等,充分显示了社科研究“顶天立地”的突出特点。
  从反响来看,获奖成果发表层次高,社会反响大,如著作类成果引用最多达170次,文章类成果引用最多达127次,被《新华文摘》转载的25项,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17项,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170多项。
  从获奖者年龄结构来看,青年人脱颖而出的现象显著,45岁以下青年学者130人,占52%,其中一等奖获得者中,45岁以下10人,占33.3%,最年轻者36岁;二等奖45岁以下52人,占52%;三等奖45岁以下68人,占56.7%。“虽然年轻,但是获奖成果平均质量很高,很多就是博士论文或者博士后出站报告,说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后备力量强、发展潜力大。”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魏建感慨地说。
  下一步,省评奖办将进一步完善评奖办法,对部分客观赋分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创新形式,不断加大对获奖成果的宣传推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