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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必须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以及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在推荐范围;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数量
本科高等院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根据人事管理权限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三、推荐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现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近5年来(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并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及《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种样式,详见附件1-1、1-2,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填写)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公示或内部局域网公示等2种以上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推荐单位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将根据选拔条件组织专家对人选进行评议推荐,确定拟上报人选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五、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推荐选拔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结果)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和《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3)。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推荐部门(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1-2,缩放至A4纸张打印)1份。
3.《2016年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1、4-2)电子版。
4.附件材料1套(目录样式参阅附件5,可根据需要调整),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当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公示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网上公示的截图证明和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SSCI收录证明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附件材料不退回。
5. 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www.zhichen.com.cn)生成《政府特贴情况表》1份及数据库文件(.RPU格式)。
6. 推荐人选信息录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见附件6,旗帜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31—88874605、88874607)生成的数据库文件(.JYK格式)。
除“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外,其余上述表格、“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dhrss.gov.cn“最新文件”栏下载。
(二)各推荐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仔细对照原件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推荐部门(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27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推荐选拔情况综合报告”、《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材料和《政府特贴情况表》等4项纸质材料,以及附件4的电子版、推荐人选的.RPU和.JYK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ytursc@163.com,压缩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2016年国务院特贴申报—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推荐人选姓名,如:2016年国务院特贴申报XX学院XX。
六、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工作要紧密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将推荐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推荐单位要注重对基层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邮箱:
附件:国务院特贴山东省人社厅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16年4月8日
详细文件请从学校办公系统下载,请附合条件的老师抓紧时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