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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孔庆明教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50年庆贺活动
法学院举办孔庆明教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50年庆贺活动
 
  “辛勤耕耘五十载,桃李天下春满园。”2014年6月4日19时,法学院二楼多媒体教室座无虚席,师生共聚一堂共同庆贺孔庆明教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五十年。作为在建校初期与孔庆明教授一起共事过同事,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应邀出席活动,并代表历届烟大法律人为孔庆明教授颁发了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五十年纪念锡盘。
孔庆明教授1985年调任至烟台大学法律系,曾任法律系第一任党总支书记,长期从事政治学、法理学、法哲学、东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教学研究工作,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庆贺活动由法学院汤唯教授主持,首先通过短片回顾了孔庆明教授的生平简历和主要学术成果,展示出孔老虚怀若谷、孜孜不倦的形象。张平华院长在祝词中对孔庆明教授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50年取得的成果和孔教授的道德风范、治学精神、学问人品和人生境界给予高度评价。孙季萍教授以孔教授的学生兼同事的身份结合自己的经历,将自己与孔教授几十年积累的情谊分享给在座的法学院学子,使大家在感受到孔教授博学善思的同时,也深切地懂得“四度春风化绸缪,几番秋雨洗鸿沟。黑发积霜织日月,粉笔无言写春秋”的真谛。随后,孔庆明教授上台接过了房绍坤校长颁发的纪念锡盘和在校学生代表献上的鲜花,并发表了情真意切的感言。
  简短而热烈的祝贺活动结束后,孔庆明教授以83岁的高龄,结合近期学术研究的成果和感受,以“法律与权利”为主题向在场师生做了一场学术报告,主张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现行政治法律制度的根据,深入研究儒家、道家、法家学术合流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讲座尾声,孔庆明教授与法学院学子进行了学术上的互动,虽值八十三岁高龄,孔老却依然精神矍铄,热情地为法学院学子解答疑惑,幽默风趣却不失严谨的回答点亮了学子的希望。
  活动最后,孔老师将自己最新出版的学术著作《法律与权利》和文学著作《憎命》赠送给现场师生。
 
附:孔庆明教授简介:
  长期从事政治学、法理学、法哲学、东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教学研究工作,1960年至1985年在吉林大学哲学系、法律系任教, 1985年调入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1978年至1996年曾任全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理事、烟台市法学会副会长。在烟台大学任教期间,曾任法律系第一任党总支书记、法学所副所长。2008年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围绕“权利中心说”共完成论著13部,译著1部,辞书4部。在《人民日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等报刊发表代表性论文25篇。2012年,孔庆明教授将自己珍藏的图书1600余册捐赠烟台大学图书馆。(通讯员  王鲁娟 亓健生)

 
                    法学院党总支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