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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民诉法学研究的实体之维”学术研讨会

921日,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烟台大学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研究院承办的第六届“民诉法学研究的实体之维”学术研讨会在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湖北民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烟台大学等全国高校的5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视域下诉的主体与诉的客体之形成”主题进行深入讨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唐力,烟台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冯素玲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与逻辑”“民法典视域下诉讼客体之形成”“民法典视域下的诉讼主体之形成”“民法典视域下其他诉讼程序的规范”四个单元。

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张卫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王福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英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袁中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登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跃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任重、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兴美、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恬漩等15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报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刘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杨秀清,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蒲一苇分别主持四个单元的研讨,其他与会专家围绕主题报告进行与谈分享。

本次会议聚焦民事实体法视角下诉讼基本理论的探讨,是一场凝聚共识、深化研究的学术性盛宴,对推进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我国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之协同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