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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预告】民法典物权编涉农制度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
【讲座预告】民法典物权编涉农制度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
民法典物权编涉农制度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
 
    主讲人:陈小君教授  高飞教授
    主持人:王洪平   教授 (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主任) 
    时  间:2018年4月20日(周五)晚上7点
    地  点:烟台大学逸夫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陈小君,女,汉族,1956年生,中共党员。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精品课程首席教师、二级教授、博导组组长、《私法研究》期刊主编;校党委委员、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司法部首届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2016年5月加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建独立科研机构“土地法制研究院”,担任院长、二级教授、博导和“云山领军学者”。 现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农业部法律顾问、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等职。长期从事民法基本理论以及财产法、土地与“三农”法制的教学与科研。主著《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一书是国内对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拓新之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招标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的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规划课题等十余项研究。在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管理世界》和《比较法学(日)》等综合、法学、管理学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民商法、土地与“三农”法制等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合著近10部,曾获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等奖励。参与国家合同法、物权法、民法总则立法起草及其论证,目前为国家民法典编纂委员会(中国法学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物权法编修订起草牵头人之一。
    高飞,男,1972年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16年5月加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受聘“云山青年学者”,任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教授,。2007年台湾地区东吴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至2014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12年至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民法和土地制度研究。独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二版),合著著作7部,参编教材多部,在《法学研究》、《中国农村观察》、《中国土地科学》等刊物发表文章50余篇,多篇论文被转载。主持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3项。获2010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奖、第九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首届“湖北省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全程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的制定。
 
 
 
 
 
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
承办: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