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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广会: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管理模式的法律重构和效力解析

摘  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集体资产股权问题涉及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两个重要层面。股权设置应体现股权与法人资本的关联性,故应摈弃集体股,并以公积公益金制度代替。在成员股中,应合理选择以人口股或劳龄股为主体的股权配置模式,避免设置福利股。股金价值对于集体收益分配不具有实际意义,表明“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争是一个伪命题,动静结合(实质为动态管理)应是股权管理模式顺应人口变化的当然策略。集体资产股权的静态效力不仅及于折股量化资产,亦及于集体全部资产。股权变动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问题,应促使股权退出与承包地退回协调一致。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股权效力;集体股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