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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9周(随时更新)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9周(随时更新)
 
(2018-10-22至2018-10-28)
法学院公共房屋借用注意事项
 
    公共房屋借用坚持严格审批制度,提前审批,然后使用,最后验收。各项活动安排应首先通过 团委或本科生业务办申请借用学校教室,如果学校在时间、场地等方面无法满足要求,再向学    院提出申请。公共用房进行网上申请--审批--验收在借用中注意以下:
    1、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一在本人电脑进行安装运行,账号为本人校园卡卡号,具体操作流程说明请见附件二自行下载备用。学生申请应通过团委、学工或业务办公室学工助理申请。
    2、教学用房由院长助理审批,非教学用房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如遇有一审批人不在岗,其他审批人可代为审批。
    3、原展室以及筹建中的房屋不属于审批之列。不予借用。
    4、所有公共房屋原则上坚持先到先得,在遇有集中教学任务、论文答辩、学院重大集体活动时,学院有权进行调配,统一分配使用。
    5、学生借用公共房屋必须经分管部门老师批准方可借用,不允许不经批准、审批私自借用。
    6、公共房屋借用应提前筹划、报备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工作日上班期间申请,其余时间申请不予受理。
    7、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用途、对场地要求的填写应准确、完整。如因填写不完整导致事故出现,责任自负。
    8、公共房屋值班人员应提前将房屋打开,如有多媒体使用需求同时打开多媒体投影。场地布置、接待等其他物品由使用方自行解决。
    9、使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将房屋内物品归致原位,门窗、水电空调等设施关闭,垃圾及时清理,通知值班人员验收并锁闭房间。
    10、值班人员验收房屋应认真检查门窗、多媒体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如有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整改。问题严重者予以网站曝光 1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公共房屋,如出现公物、设备损坏,在事实调查清楚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备注:505综合实训室在进行场地布置时,请将多余桌椅搬至走廊,不允许搬至模拟法庭,以免破坏模拟法庭地板和布局。凡是发现造成模拟法庭地面损坏者全院通报批评!办公室电话:6902713-810

2018-2019第一学期: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情况公示(随时更新)第9周
房屋性质 房屋名称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备注
教学用: 一楼:101                
教学用 一楼:刑侦实验室                
教学用 一楼:法律诊所                
非教学 一楼:贵宾室     吴克群分享会15:00-18:10          
教学用 二楼:学术研讨室(原二楼多媒体)   防诈骗主题班会
(不用多媒体)
14:30-
讲座(多媒体)
18:30-
班会
16:00-18:00
先进班集体答辩
18:30
(多媒体)
计票培训会
13:30-14:30
先进班集体答辩18:30-

培训会(陈默)16:00-17:00
薛红霞
18:30-21:00
团代会预备会议
(多媒体)

薛红霞
8:00-18:00
(多媒体)
学生会述职大会(多媒体)18:00-21:30

 
   
非教学 二楼:学院会议室:

 
    民法分则立法建议18:30-21:30 团代会预备会分团会18:00—21:00 薛红霞
8:00-15:00
团代会代表团会议
(多媒体)
   
非教学 三楼:就业洽谈室(302) 薛红霞-党员交接
17:30-18:30
《刑法学》(2-18周)
8:00-11:40
法学班班会
14:00-18:00
(用多媒体)
18:00-21:00
培训(用多媒体)
 
《物权法》(2-18周)
8:00-10:45
党员示范岗(薛红霞)17:50—
开会(薛红霞)11:00-12:00 法学研会17班委换届(孙世玉)16:30-
团代预备会分团会18:30-21:00
     
教学用 四楼:案例研习室(402)   学习部工作18:00-21:30
《国际法》(2-18周)10:00-11:40
 
         
教学用 四楼:案例研习室(406)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先进班集体答辩
10:00-16:00
 
《英美刑法》(2-18周)
10:00-11:40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部门培训18:30-20:30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辩论赛准备
(10月9日—11月20日18:00用)
 
教学用 四楼:案例研习室(410)                
教学用 五楼:综合实训室505(含审判庭)   《刑法》(2-18周)8:00-9:40
姜福晓老师上课
19:00-21:00
(多媒体)
《国际法》(2-18周)8:00-9:40
(多媒体)
班会(薛老师)
11:20-12:30
(多媒体)
研会见面会
14:00
党课(多媒体)
11:00-14:00

 
  薛红霞
8:00-15:00
代表团会议
(多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