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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成员前往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扶合作

201912月6日上午,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成员前往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扶工作。莱山区检察院杨儒科长接待法服成员一行。

中心成员在杨儒科长的带领下参与两场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宣判,并与中心成员签约对该两名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开展定期帮扶。

在宣判后的采访中,杨儒科长表示,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很重视青少年法律教育工作,莱检将创客引入青少年法律工作,结合烟大法学专业优势,以及在校本科大学生的人力和时效的优势,与检察院的职能相结合,相互借势,相互借力,形成一种“1+N+1”的工作模式“”1指一名检察官,“”NN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加1名青少年。杨科长表示,我们的目的就是致力于青少年的专业定向帮扶我们下一步的重点是司法借助社会力量,将司法社工引入对问题青少年的专业化帮扶比如我们的社会调查工作以及我们的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等一系列专业工作交给专业的人士办理。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成员、梦的蓝丝带志愿团队志愿者陈炳辉表示,在接下来的生活中会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向帮扶对象赠送法律书籍、法律条文、法律刊物,定期进行电话咨询,开展生活与心理上的追踪及帮扶,助其早日走出心理阴影。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全发展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通过此次前往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扶工作,中心成员进一步认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对未成年人犯罪后开展帮扶活动的重要性。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愿与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此前合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响应国家号召,主动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