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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8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复试报到时,应届考生须出具以下相关材料原件以备审查: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成绩单;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
往届考生须出具以下相关材料原件以备审查: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
调剂考生还需要提交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备注栏内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
(二)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复试办法
(一) 复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笔试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口试)
考查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和听力(不少于5分钟);专业综合测试。 
考查方式:由面试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及考生面试表现,现场独立打分。同时配备2-3名考务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重点考核有无“法轮功”、思想偏激等行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须录音备查。成绩满分为20分,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外语听力和口语 能用英语回答老师所提问题,语音、语法正确,表达流畅16-20分
基本能用英语回答老师所提问题,语音、语法稍有问题,表达较顺畅12-15分
不能用英语回答问题12分以下
(3)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考生本科阶段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辨析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养。 1.能正确回答老师所提问题80-100分
2.基本能回答老师所提问题60-79分
3.不能正确回答问题60分以下
   (二)复试程序
    1.笔试
(1)考生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按照入场顺序依次就坐,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准考证放于桌角;
(2)监考老师核对考生身份,考生在参加考试学生名单上签字;
(3)监考老师宣布考试要求,发放试题;
(4)考试完毕,清点、收回试题;
(5)考生在考前需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后放置到考场指定位置,违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2.面试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在面试地点外等候;
(2)工作人员按照考生信息表点名,考生持身份证件经核对后依次进入考场;
(3)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及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机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每门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60分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也可以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进行常规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给学院。我校统一组织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日程安排:3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拟录取
(一) 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70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1)法学专业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0%+业务课二成绩×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法律(法学)专业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0%+业务课二成绩×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3)法律(非法学)专业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原始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及烟台大学法学院网站通知,复试及相关事宜以网站通知为准,复试期间考生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二)复议
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邮箱: ydfxyjs@163.com
联系电话:0535-6902712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264005
复试咨询电话:0535- 6902785,联系人:郭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9日